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处罚
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万宝乡复茂村
发布时间:2015-06-01来源:
收藏
土地违法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案 由:非法占地
基本案情:当事人洮南市东佳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立志,地址:万宝乡新民村,洮南市东佳矿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5日未经批准在万宝乡复茂村占用耕地建临时板房,占地面积3000.00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五十七条规定,我局执法监察人员当即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2年4月6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
2、恢复土地原貌;
3、处非法占用耕地面积30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30000元。
目前该案我局已移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