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1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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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及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
(二)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陆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全市道路、城市客运、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和监督道路、水路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协调和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及有关全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经济客货运输进行调整;承担交通战备工作,做好平时和战时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作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设计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国际国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利用外资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负责公文管理、保密、档案、文印、信访等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和复转军人接收安置以及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承担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科(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承担制定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的工程管理办法,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拟定交通行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及有关计划。
指导全市国防交通工作规定;负责本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规划和国防交通建设;负责全市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运力动员和征用;协调处理地方和军队在交通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交通战备正规化建设;承办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的管理;负责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的调研、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上报工作。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程序、制度及机制建设;统筹协调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公路建设、水路客运行政许可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审核、制证等工作;对交通运输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实行公示制度和一站式服务。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审科
指导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负责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系统财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并监督财政预算的执行;负责制定系统年度财务计划;负责票据管理和机关财务档案管理;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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