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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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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2 15: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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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市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市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的文电收发、文电督办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府印信、文书档案的管理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发放工作。

  (三)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协调全市放管服工作。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文稿,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白城市委市政府和洮南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组织指导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答复工作。

  (六)收集、筛选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信息,为省政府、白城市政府及市政府领导及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来访事项。

  (八)协调市长公开电话受理机构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

  (九)负责市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作好审计、指导。

  (十)代政府管理市街道工作办公室,抓好街道办事处工作,负责对全市街道办事处工作协调指导、监督考核。

  (十一)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党建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资料整理和保管。

  (十二)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的权属登记申请、使用调配和大修维护等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定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相关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市委外事办秘书科)。负责市政府日常公务和全市外事接待、活动安排;办理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衔接安排,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承办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同国外友好往来城市的联系和交往。

  (二)综合调研科。负责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各类文字材料,以及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材料;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探索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行政财务科。掌握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信息情况,并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搞好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后勤工作。

  (四)信息科。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编发、上报各类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办公自动化管理科。负责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的管理维护。负责市政府办涉密、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工作。

  (六)人事科(档案室)。人事劳资工作;接收、整理、保管和统计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和有关内部参考资料;文件材料的立卷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七)街道科(街道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八)议案科。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配合做好人大、政协的视察、检查、调研、考察等工作;督促检查人大、政协对政府有关工作的审议意见、协商意见的办理情况。

  (九)文电科。负责管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印章、印信;负责审核政府部门代拟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制发有关文件,针对公文体例格式、行文规则和部分公文内容做好把关工作;负责市政府文电的统一收发、分办、传批传阅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机要文电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承办和接收群众的信访信件;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政务公开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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