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5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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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6月4日,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秀辉率执法检查组开展《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刘洋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我市安定镇万宝山村、黑水镇旭日村、黑水镇西瓜产业园实地检查村容村貌提升、厕所改造、垃圾和农业废弃物治理及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沿途查看了安定镇新兴村、新光村,黑水镇新生村、黑水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随后,在黑水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议。会上,刘洋汇报了市政府贯彻实施《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相关情况,执法检查组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和付出的努力表示充分肯定。就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在我市深入、有效实践,检查组建议,一要强化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要通过科学的方法,合理规划,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让青山绿水常在,蓝天白云常驻。二要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农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需求。要努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三要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让农民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要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让他们认识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而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局面。四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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