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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的重要保证,必须保持定力、常抓不懈、寸土不让。
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隐蔽性,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一是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着眼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紧盯关键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6次,发现问题线索4个,给予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处理;二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落实“作风建设年”要求,针对基层减负、精文减会等方面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委自查整改。深入整治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并通报典型案例3起。三是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把纠治“四风”的成果转化为树立新风的综合效能。对369名有子女升学事宜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廉洁提醒,对230名新任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35名正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家属接受廉政教育,推动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规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一是以严明纪律为基础,丰富统筹正风肃纪有效途径。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决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精准纠治“四风”顽疾,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治,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以严明纪律赓续好传统、建功新时代。二是以“风腐同查”为抓手,增强统筹推进正风肃纪的治理效能。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注重挖掘线索、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在查办腐败案件中首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给“风腐”一体可乘之机。三是以“两个责任”为牵引,凝聚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合力。进一步厘清党委、纪委责任边界,促进主体责任全面覆盖、监督责任层层落实、协助职责执行有力。将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四风”专项检查重点,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责情况的监督,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四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推进正风肃纪工作长效机制。重点围绕监督检查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中小学生营养餐等方面腐败问题治理情况、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研究制度性防范、查纠措施,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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