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石春委员:
您提出的《最新老虎机_海盗老虎机【游戏平台】加强规范管理我市农村集贸市场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此建议后,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探讨,以便妥善处理。
您在建议中提到:尽管农村集贸市场为活跃农村经济具有一定意义,但农村集贸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村集贸市场缺乏有力监管,呈现无序经营状态;集市个体商贩违法占道现象极其严重,造成交通阻塞;集市上所经销的食品缺乏安全保证和所流通的商品没有质量保证;集市上经营产品缺乏多样性,不能满足农民购买需求。以上问题经我局了解情况基本属实。
通过我局全面的调查了解,农村集贸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由当地村民和商户自发组织形成的,经营场所和经营人员较为固定,经营品类较为单一,这样的市场市区内一共有两处:1.民生东路与光明街交汇处(二小附近),2.古树北街与清真西路交汇处(吴大帅楼下),这两处农贸市场一直由城管局调整和规范;另一种形式是农村大集,俗称“赶大集”,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传统经营模式,人员流动性大,场所不固定,一天一个地方,经营品类五花八门,这样的农村集市约30处,一直处于无序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具有如下职责职能:
(一)市场准入许可,对商户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其中《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商户,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对食品经营者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三)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管。
(四)对短斤少两、以假乱真违法行为进行规范。
(五)对虚假宣传、掺杂使假等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受理消费者申(投)诉。
对农村农贸市场如何监管,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一个《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但2017年3月21日已被国务院废止,且没有新的办法出台,所以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管目前没有遵循和依据。我局仅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职尽责。
自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多次召开农村集贸市场监管专题会,研究探索农村集贸市场监管方式,相应成立了农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小组,由局长毛春风同志亲任组长,副局长朱文安同志任副组长,各市监所所长为成员,市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沟通各市监所对农村集贸市场监管的相关事宜。每逢农村大集之时,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抽调相应工作人员,会同辖区市监所驻集监管。主要对食品经营者、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与商品质量强化监管,对大集食品经营者进行依法实名售前备案。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的宣传讲解,使得大部分经营者能够自觉做到守法经营,同时也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大集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且商品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下面对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仅就我局职责职能答复如下:
(一)农村集贸市场缺乏有力监管,呈现无序经营状态。
由于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管涉及部门较多,需当地政府牵头,成立农村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指派一名副乡(镇)长专项负责每旬一次的集贸市场管理,统一协调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城管、检疫、运管、农业等部门工作,明确各方分工和责任,督促和引导入市商户规范经营、合法经营、有序经营。
(二)集市个体商贩违法占道现象极其严重,经常造成交通堵塞。
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之规定,农村集贸市场商户占道经营行为,应由当地城管部门调整和规范。因此,农村集贸市场商户占道经营不在我局监管范畴内。至于您提及的集市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停车场、临时仓储房、脏水垃圾排放措施等等,我们会积极主动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如实反映。您也可向当地政府直接通过正常渠道提出建议或意见。政府可通过加大集市硬件设施投入,逐步完善乡镇集市的配套设施建设,或引凤筑巢以求得诸多问题的解决。
(三)集市上所经销的食品缺乏安全保证和所流通的商品没有质量保证。
我局将大力对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使集市的经营者能够守法经营,同时对广大农村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农村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不能贪图便宜,要增强识假辨假的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知道怎样进行投诉和举报。
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在每旬一次的集市上派出至少两名以上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随集监管,现场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存在违法经营的业户,坚决做到严肃处理。
(四)集市上所经营的商品品种缺乏多样性,不能全面满足农民的购买需求。
应由当地政府牵头,因时因需定期向广大经营者和农民消费者发布信息,建立集市的互联网平台,发挥网络的优势,合理引导应季商品入市,尽量满足不同层面的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供求关系,以满足农民的购买需求,更好为广大群众服务。
在我局对农村集贸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农村集贸市场仍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集贸市场流动性强、人员不固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为弱势群体,一些不法商贩往往利用农村集贸市场疏于管理的灰色地带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是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现象时有发生。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监管缺位的问题。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提交建议,建议由政府牵头组建由相关部门参与的农村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并出台切合我市实际的《农村集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以便在今后开展工作中做到有依据,有遵循,从根本上解决执法靶向问题。
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为更好地对农村集贸市场进行全面监管,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讲解,提高消费维权意识。通过监管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强化消费者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同时着重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培训,使其守法经营,真正做到知法懂法。
二是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经营的商户,坚决做到发现一户,查处一户,继续完善和强化AB角监管模式,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是依法行政,公正公平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做到依法办事,为维护好我市农村集贸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今后工作中如有不足,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